阜新市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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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市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承接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减轻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有效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与福祉水平,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活力,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公开遴选我**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服务中心、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以及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等,均可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资质合法合规

1.养老机构

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提供长期托养30天以上、短期托养30天以内等服务的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社区****中心

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托养、日间托养服务能力。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3.居家上门服务机构

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居家养老服务或上门服务、家政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康复医学等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评估场所、设施设备等。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至少配置 5 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经过理论和评估实操培训并考试合格,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对评估对象的能力实施具体评估的工作人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二)信用状况良好

服务机构应自愿参与本项目,社会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服务机构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三)接受服务监管

承诺规范使用“民政通”系统,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服务信息、消费券核销数据等,接受信息化监管。同意严格遵守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价格管理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标准、价格及自付比例,并配合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审计,如实提供所需材料。

(四)遴选程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服务机构可将材料报送****民政局养老科进行申报,逾期送达,后续将采取分批次不定期方式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一式2份,其中1****民政局、1****民政局,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全套盖章纸质材料的PDF电子版。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报表》(附件1)

(2)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2、附件3)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机构专业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服务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机构简介、经营状况、服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7)市民政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入围的服务机构名单,并在****官方网站或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入选服务机构名单,完成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资格认定、信息发布及支付渠道对接等工作。

三、资金结算

****民政局通过“民政通”进行项目审核结算、监督管理等,面向本地区参与机构进行资金结算。提供服务机构统一使用“民政通”进行服务记录、消费核销、结算申请等。参与机构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

老年人能力评估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实施,经评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其评估费用可全额使用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结算流程参照前述规定执行;若评估结果显示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则相关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支付。

四、监管与退出机制

提供服务的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服务标准和收费要求。针对“先涨价后抵扣”、骗补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及时启动核查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一经查实取消违规机构项目参与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报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参考样式)

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参考样式)

4.居家上门机构诚信承诺书

5.XX县(区)XX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模板)

****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

**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报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成立时间

机构性质

□公办 □民办非企业

□企业 □其他(请注明)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服务范围

□养老机构 □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家政机构

经营场所面积(㎡)

机构从业人员

总数

备案床位数

(养老机构填写)

机构服务人员

总数

持证护理员 人

评估员 人

其他 人

开户行全称

开户行行号

银行账号

机构承诺

我机构按照《**市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区)

民政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参考样式)

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保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如下承诺:

1.****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和《关于规范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老年人能力评估主体规定。本机构或评估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真实可信。不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服务机构串通、伪造评估过程或评估结果。不事先允诺老年人评估结果以鼓动老年人参与评估。杜绝虚假申请、虚假评估、评估结果不准确等情况。

3.活动开展前组织评估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能够正确、及时回答老年人有关评估问题的咨询,熟练操作评估人员移动设备及软件,真实客观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进行评价,按规定出具评估结果。

4.本机构及机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接受、主动配合审计和检查。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全额承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参考样式)

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且在民政部门备案,具有收住或服务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资质和能力。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服务。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

3.服务前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流程、价格、权利及义务、风险处置、责任划分等内容。

4.项目实施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参与项目前3个月实际价格,老年人能够同时享受本机构优惠活动和消费补贴。

5.本机构不与评估机构串通,伪造评估过程、评估结果,不与老年人及其家属串通、伪造服务过程。杜绝虚假服务、虚假评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

6.发现所服务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所在地区县(区)民政部门停发消费券。

7.严格遵守电子消费券发放规则,合法合规核销电子消费券,核销过程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票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每笔服务交易真实、合法、有效。

8.本机构及机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承接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本机构内部自行开展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不作为领取消费补贴的依据。

9.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接受、主动配合审计和检查。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居家上门机构诚信承诺书

(参考样式)

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居家养老服务或上门服务、家政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 43153-2023)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服务。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

3.服务前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流程、价格、权利及义务、风险处置、责任划分等内容。

4.项目实施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参与项目前**个月实际价格,老年人能够同时享受本机构优惠活动和消费补贴。

5.本机构不与评估机构串通,伪造评估过程、评估结果,不与老年人及其家属串通、伪造服务过程。杜绝虚假服务、虚假评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

6.发现所服务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所在地区县(区)民政部门停发消费券。

7.严格遵守电子消费券发放规则,合法合规核销电子消费券,核销过程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票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每笔服务交易真实、合法、有效。

8.本机构及机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承接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本机构内部自行开展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不作为领取消费补贴的依据。

9.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接受、主动配合审计和检查。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5

XX县(区)XX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模板)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时长

收费标准

1

评估服务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标准为护理对象开展 能力评估服务

小时/次

XX元/次

2

居家聘用养老护理员

全职或兼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

XX元/天或月

3

个性化服务包

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 服务,具体描述包含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服务时长等

……

……

4

长期托养服务

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包含床位费、护理费、餐费等,具体描述 房间标准、服务标准等

……

……

5

短期托养服务

(喘息服务)

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包含床位费、护理费、餐费等,具体描述 房间标准、服务标准等

……

……

6

日间托养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早X时至晚X时的托养服务,包含床位费、护理费、餐费 等,具体描述房间标准、服务标准等

……

……


县区业务咨询电话

****民政局:0418-****166

****民政局:0418-****256

****民政局:0418-****095

****民政局:0418-****606

****民政局:0418-****629

****民政局:0418-****583

****民政局:0418-****137

****:0418-****858

**市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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