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光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共性联创改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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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共性联创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大朗镇新马莲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政府政策号召,****在**省**市大朗镇新马莲村(北纬22°54'20.63",东经113°56'32.43")建设了****共性联创项目,并于2023年10月30****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23]11612号。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结合目前大朗镇的招商引资情况,建设单位拟进行改扩建,改扩建的内容如下: 1、项目原审批厂房保持不变,新增6号厂房、7号厂房、8号厂房,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58381.33m2,总建筑面积为217937 .73m2。 2、对原审批布局进行调整,扩大原审批产能,新增引进化学镀(不含电镀)、五金蚀刻、玻璃蚀刻等工序。 改扩建后,项目的占地面积58381.33m2,总建筑面积217937 .73m2,项目的目标定位变更为:为**市内企业的前处理、阳极氧化、电泳、喷涂、五金蚀刻、印制线路板、玻璃蚀刻、化学镀(不含电镀)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和生产废水提供“一条龙”式环境治理服务,全力打造集中生产、集中管理、统一治污、统一运营的建设项目。入驻企业的相关生产内容需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实际生产规模以将来入驻企业申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大****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寒溪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的生产废水的产生量为2100t/d(重金属(镍、铬、锌、铜)废水产生量为571.34t/d、其余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528.66t/d),重金属(镍、铬、锌、铜)废水经预处理及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568.55t/d回用到磨板、染色(含铬)、封孔、酸洗(部分)、电解抛光(部分)、磷化、钝化、五金蚀刻、酸性蚀刻、线路板清洗、沉铜、碱性蚀刻、酸蚀(部分)、一次沉锌、退锌、二次沉锌、化学镀、退镀后水洗工序,阳极氧化、前处理(磷化、钝化)、电泳、五金蚀刻、线路板和化学镀车间地面清洗工序,剩余2.79t/d(0.13%)蒸发浓液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实现重金属废水零排放;其它生产废****处理站系统处理后,部分533t/d(25.38%)各指标达到**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项目水污染物珠三角排放限值(其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总磷、氨氮、总氮、总铝执行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印制电路板间接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市大****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寒溪水,剩余995.66t/d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分类回用于脱脂、酸洗(部分)、电解抛光(部分)、化抛、碱洗、中和后水洗工序以及喷淋用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全厂总回用水量1564.21t/d,废水总回用率达到74.49%。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酸雾废气 项目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处理,阳极氧化生产线上酸雾有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者的要求;五金蚀刻、印制线路板、玻璃蚀刻、前处理、电泳生产线上的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甲醛有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2、有机废气、漆雾 项目喷涂、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一起引至“气旋混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或“气旋混动+二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电泳工序、五金蚀刻生产线的印刷工序、前处理生产线的清洗、丝印、移印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一起引至“气旋混动+二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63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总VOCs满足**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丝网印刷第Ⅱ时段限值要求,TVOC、甲苯、二甲苯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63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漆雾(颗粒物)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在喷漆、电泳、五金蚀刻涂布、前处理清洗、丝印、移印等过程中的废气部分未被收集到,即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漆雾(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能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污水处理站恶臭 ****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有效收集后经三级碱液喷淋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气引至高空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4、烘干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处理后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关于贯彻落实_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_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5、锅炉废气 项目拟设2台燃天然气蒸汽锅炉(4t/h、6t/h)作为阳极氧化生产线生产使用。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天然气锅炉采用选低氮燃烧结合空气分级燃烧处理,废气排放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油烟采用静电法除油烟工艺对其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有: (1)从噪声源入手,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 (2)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注意改善气体输流时流畅状况,以减轻空气动力噪声; (3)对风机、泵等除设置减振基础外,再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进一步降低噪声; (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投产后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的环境以及人群产生影响。项目在生产过程产生****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对于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因此,如处理与处置得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 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
公示时间 2026-01-23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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