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环卫保洁和市政绿化管养服务一体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1-2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环卫保洁和市政绿化管养服务一体化项目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P157-P168“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的“四、人员、设备配备要求”中关于人员、设备的描述,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是否满足要求标书代写
答:本次招标项目除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外,其余人员在招标阶段不做评审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配备到位即可,逾期招标人有权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2、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作为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
答:可以,招标文件中已明确。
3、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未提出明确要求,请问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五、主要人员汇总表”以及“(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是否只填写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及简历即可标书代写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1条回复内容。
4、针对招标文件P63“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1.技术文件建议编制要求:(3)编制篇幅:技术文件累计不超过200页”,请问页数限制是否包含技术文件封面、目录及其他内容
答:包含;技术文件累计不超过200页。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条件”第1.2条原内容“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现修改更正为“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6、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2.12条原内容“2.12 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年(其中:环卫保洁4700万元/年,绿化养护4300万元/年)”,现修改更正为“2.12 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年(其中:环卫保洁4700万元/年,绿化管养2700万元/年,湿地管养1600万元/年)”。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同时报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湿地管养分项报价;且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本次招标答疑更正后的分项合同估算价,否则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第62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中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原内容:“
| 条款号 |
权重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1) |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10%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环卫保洁类或园林绿化类奖项、荣誉。 备注: 1.投标人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审表中顺序前2的奖项荣誉,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委员会不予评价。标书代写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3.投标人奖项荣誉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4.如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分,不累计计分。 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奖项荣誉数量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10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8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
”,现修改更正为“
| 条款号 |
权重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1) |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20%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环卫保洁类或园林绿化类奖项、荣誉。 备注: 1.投标人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审表中顺序前2的奖项荣誉,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委员会不予评价。标书代写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3.投标人奖项荣誉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4.如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分,不累计计分。 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奖项荣誉数量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10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8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
”
8、招标文件第67页“综合评价结果”中第3条原内容:“3.以下四种情形综合评价结果判定为好:
| 序号 |
好 |
||
| 技术评 标准 |
商务评审标准 |
报价评审标准 |
|
| 1 |
A |
A |
A |
| 2 |
A |
A |
B |
| 3 |
A |
B |
A |
| 4 |
B |
A |
|
”,现澄清更正为:“3.以下四种情形综合评价结果判定为好:
| 序号 |
好 |
||
| 技术评审标准 |
商务评审标准 |
报价评审标准 |
|
| 1 |
A |
A |
A |
| 2 |
A |
A |
B |
| 3 |
A |
B |
A |
| 4 |
B |
A |
A |
”
9、招标文件第175页“八、考核与奖惩”中第(一)、(二)条原内容:
“(一)考核机构:****城管局(环卫处)负责实施,绿化管养由****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二)考核依据:环卫保洁考核依据《**市**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1、《**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实施,详见附件 2;**垃圾中转站考核依据《**市生活垃圾运输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详见附件 3《**市生活垃圾运输规范和质量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详见附件5;《**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
现修改更正为:
“(一)考核机构:****城管局(环卫处)负责实施,绿化管养、湿地管养由****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二)考核依据:环卫保洁考核依据《**市**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1)、《**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2)实施;**垃圾中转站考核依据《**市生活垃圾运输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详见附件 3)、《**市生活垃圾运输规范和质量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绿化管养、湿地管养考核依据《******服务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详见附件5)。”;该条其他内容不变。
10、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考核依据附件5-《****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附件6-《**市湿地公园日常养护考核评分标准》均作废,绿化管养、湿地管养考核依据以本次招标答疑新上传的《******服务中心绿地管护考核办法》为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山街道龟山路1****社区办公楼)
联系人:丁强
联系方式:139****87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联系人:韩乐娜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