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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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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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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241-2号383.85平方米房屋及0.18亩院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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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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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CY/0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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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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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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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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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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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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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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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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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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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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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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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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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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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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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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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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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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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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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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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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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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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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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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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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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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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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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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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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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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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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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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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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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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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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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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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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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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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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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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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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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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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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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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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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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周期(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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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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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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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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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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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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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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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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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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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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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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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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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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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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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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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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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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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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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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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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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金单价不低于1.2元/平方米/天,院落租金不低于10000元/亩/年,无递增,年付,上付款。
2.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3.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4.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受让方不得将租赁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能从事禁限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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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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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须为**市**区崔各庄乡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下属企业;
2.在中国网站査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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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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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383.85平方米,院落面积0.18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公益性办公,项目用途为公益性办公。 3.占地四至:**村道路,西至249号,南至村中街,北至村北街。 4.该标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崔各庄乡减量地块范围,属于**村。 5.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须为**市**区。 7.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 8.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9.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11.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标的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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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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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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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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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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