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矿山及钛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富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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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446-202601-522319 主题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1-23 17:02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矿山及钛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环保,矿山,环评,公示
****环境局拟审批《矿山及钛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17: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矿山及钛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矿山及钛选厂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省**市****村委会大凹村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规模:本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年开采规模为7万m3/a(12万t/a),选矿厂配套生产规模为600t/d。年产钛精矿14400t、铁精矿2400t。矿山服务年限为6.41年(6年4个月)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9.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包括场地清理平整粉尘、基础开挖粉尘、表土剥离粉尘、渣土堆放粉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粉尘)、燃油机械及汽车尾气。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地表径流及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汽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地表植被的破坏、植物**的损失、生态系统的局部破坏、动物生境的占用及对动物生存环境的扰动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

(二)施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运输道路适时洒水抑尘;遮盖易起尘物料;密闭运输,清洗车辆轮胎,限速行驶;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砼搅拌、砂浆用水以及洒水降尘。地表径流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和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项目部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噪声: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合理规划运输时间、路线,控制运输车辆车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土石方大部分回填;表土运至表土堆存场堆放,运营期用于采场复垦;剥离废石用于边坡维护以及道路建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开雨季并尽量缩短工期,施工占地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加强植物和动物保护,施工迹地要及时恢复或绿化,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烘干烟气、磁选废气、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主要有露天采场开采作业扬尘、露天采场风蚀扬尘、临时表土堆场粉尘、铁精矿仓粉尘、尾矿仓粉尘、干选车间粉尘、尾矿临时堆场粉尘、运输扬尘、机械设备及车辆燃油尾气。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露天采场淋滤水、选矿废水(包括浓缩罐上清液、脱水车间板框压滤机和直线振动筛脱水废水、铁精矿脱水废水、钛中矿脱水废水)、机修废水、选厂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3.噪声:运营期主要产噪声源有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圆筒筛、球磨机、带式输送机、磁选机、盘式过滤机、板框压滤机、浓密机、烘干机、冷却机、风机、泵等设备。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采区剥离表土、剥离废石、尾矿、布袋除尘器收尘、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燃烧灰渣、淋滤水收集池污泥、废机油、机修隔油池油污、食堂厨余垃圾、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矿石露天开采、矿石输送及选矿对土地利用、植被和野生动植物、水土流失以及景观造成影响。

6.土壤环境: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矿石中的铬、铜、砷、铅等,污染影响途径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生态影响污染途径为盐化。

7.环境风险:项目主要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采区边坡产生滑坡或崩塌后土石方冲刷出厂外覆盖下游小范围的植被和土壤。

(二)项目运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①烘干烟气:烘干滚筒配置生物质颗粒专用燃烧机,燃烧机烟气直接进入烘干滚筒,与烘干滚筒内钛中矿直接接触进行烘干,烘干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经“沉降室+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SO2、NOx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②干磁选废气:磁选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磁选机四面封闭,顶部设抽尘支管,废气引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在露天采场挖掘、放矿、铲装等作业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开采后未及时恢复的平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临时表土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和苫盖措施;铁精矿仓、尾矿仓装卸点进行洒水降尘;干选车间为封闭结构,仅预留1个进出口并设置软帘;尾矿临时堆场设顶棚、三面围挡,设置洒水降尘后措施;合理规划行驶路径,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运输车辆活动范围,控制行驶速度,采用篷布、苫盖等覆盖;加强运输道路维护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废水:各采场淋滤水经下游设置的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水泵输送至矿山高位水池,回用于原矿造浆;选矿废水经回水池沉淀处理后,用水泵输送至矿山高位水池,回用于原矿造浆;机修废水经机修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食堂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机修废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晴天回用于选厂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选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项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夜间不生产,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途经声环境敏感目标时禁止笛鸣,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场界、供水泵房场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开采期剥离表土均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项目区内绿化、复垦;剥离废石用于边坡维护以及道路建设;尾矿脱水后暂存尾矿临时堆场,部分尾矿转运至**铸铖****公司生产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剩余部分外运****公司麦地沟尾矿库处置;1#布袋收尘收集后进入后续干磁选工序;2#布袋收尘收集后作为钛精矿出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燃烧灰渣外售其他企业制作复**料;淋滤水收集池污泥作为原矿进入选厂选矿;废机油、机修隔油池油污、废弃含油抹布废手套,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食堂厨余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1)项目在各采区开采前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和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后方可开采;加强矿山生产管理,强化矿山生产工人环境保护意识,不得随意砍伐开采界外的树木;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做好临路侧植被的保护;禁止扩大本工程占地范围。要严格划定开采活动区域,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益林范围。(2)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捕猎活动,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干扰,减轻对野生动物的影响。(3)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要求措施,加强对地表影响区的观测,尽量采取硬化、围挡等措施。(4)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及绿化恢复,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地质灾害治理措施和复垦措施,对因露天开采受损的植被进行恢复和补偿,优先恢复为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选厂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5)为保护采场内表土**,主体设计开采前的表土剥离,开采结束后,露天采场进行植被恢复并在植被恢复之前设置表土回覆措施。(6)主体设计在开采平台内侧修筑台阶排水沟,台阶排水沟收集**平台雨水,利用外围截洪沟排入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7)严格划定开采区界限,禁止超边界开采;选矿厂临昆徜高速一侧设置绿色生态围挡,围挡表面采用仿真草皮覆面或环保涂料喷绘,搭配砖砌装饰立柱与绿植点缀,形成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景观隔离带;强化运营期全过程生态环境监测,增加采区西侧植被的洒水养护频次,提升植被存活率与景观覆盖度。(8)矿山规范开采,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自上而下分台开采,严格控制台阶边坡角和采场最终边坡角,严禁掏底式开采,避免发生滑坡或崩塌,危害作业人员及设备。同时在采场内及外围设置完善的截排水措施,加强采场边坡的监测,加强弃渣管控,制定合理的尾矿管理制度,禁止向附近冲沟、斜坡无序排放;加强对冲沟的监测与巡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

6.土壤环境:加强洒水降尘;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淋滤水、选矿废水、机修废水、选厂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定期对污染源巡查,建立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和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在回水池旁绿化带、**西南侧上风向林地、**东北侧下风向耕地分别布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7.环境风险:按规范建设采场截、排水沟;加强采区边坡上部危岩体、滑坡体、断裂带等不良工程地质情况的研究和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成,设置0.3m高的围堰;选厂设置1座容积不小于300m3事故池;柴油储罐采用双层储罐,并设置围堰;加强风险物质管理,加强巡检;配备消防器材,配备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矿山及钛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5789;0871-****9810(**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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