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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积极组织主体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2025年10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农质、财务、农机等相关科室进行验收,经现场查看农机具和相关资料,********社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审核拟拨付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90.294964万元;**市********社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审核拟拨付省级财政补贴资金57.8165万元;********社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审核拟拨付省级财政补贴资金7.8万元;******社因验收资料不完整,缺少机具采购合同、对公转账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自愿放弃财政补贴资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23日-1月27****农业农村局农质科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我们将及时受理,核实处理。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563
联系地址:**市**区五津街道五津北路16号315室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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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