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学高新校区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学高新校区项目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对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②若认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部分**省外地区(如**、**等)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服务局”或“行政审批局”等(例举如下),请问,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要求;(2)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要求。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总监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
请问:如为学校项目,学校内宿舍、公寓、地下室等是否均视为公共建筑
回答:予以认可。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总监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
请问:我方另行提供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证明其为公共建筑是否予以认可
回答:予以认可。
4、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回答: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管理局变****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事业单位无工商变更信息)
回答:****事业单位的,其名称发生变更可由甲方盖章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监理合同的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工程名称不一致(如合同项目名称为“某地块”等情况),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答:不予认可。
7、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标书代写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标书代写
我方疑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回答: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路2221号
联系人:储工
联系方式:0551-****363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方式:0551-****3259、****3831
2025年1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