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现就****2026-2027年度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2026-2027年度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质量要求: 合格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招标需求 |
服务对象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要求 |
| 一 |
2026-2027年度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
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
****公司 |
《**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的收费标准的41%为最高限制费率 |
两年,具体生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 备注:确定一家中标人作为财务决算编制服务单位。****公司的服务费金额上限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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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
6、****事业单位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财****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或更新)社保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2026 年 1 月 29 日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点至2026年2月3 日16:00(**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三)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四)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六)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2月4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七、投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进入。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 2026 年 2月 4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址: **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进入。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home)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十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四、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五、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东**街227号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135****7175
2、代理机构名称(受理部门):****
代理机构地址:**市宾王路68号16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0****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