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文物督〔2026〕4号
****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审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核工业711功勋铀矿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郴文物报〔2025〕36号),以及苏****体育局委托****编制的《核工业711功勋铀矿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2025年12月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实施核工业711功勋铀矿旧址安防工程。《方案》已按《〈核工业711功勋铀矿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AFFA-2025-11(2),2025年11月11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核工业711功勋铀矿旧址文物建筑。
(二)主要防护措施:适度的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及监控机房建设。
二、修改意见
(一)周界入侵报警设置欠合理。旧址周界为开放式,且周边有居民居住,过往车辆和人员多,情况较为复杂,在《安防总平面图》中,被动红外/微波双技术探测器设置在办公楼主楼和东西侧副楼四周,易受周边环境干扰,且与巡查路线相重叠,极易产生误报。应在旧址内部主要通道以及门窗设立入侵报警探测器,可减少误报的产生。
(二)应根据旧址对外开放和使用情况、室内房间功用、需要防护的重点部位以及目标,优化前端设备安装方案,减少前端视频监控点和入侵探测点,避免过度冗余(如办公楼一层和二层监控平面图中,监控摄像机在走廊两端呈对视安装即可通视走廊)。
(三)根据旧址平面图绘制电子地图,当入侵发生时,相应区域的摄像机启动录像并将图像切换到中央主监视器上,固定摄像机直接切换图像;球形摄像机根据预先设定的预置位置,将画面调整到入侵区域范围,声、光报警联动响应,值班人员可直观判断入侵位置,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四)文物保护措施操作性不强,要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临时方案,细化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如前端设备的固定方式、管线敷设的隐蔽方式),应补充设施设备安装大样图(如摄像机与砖木结构墙体的固定方式)。
(五)预算338.21万元超高。应根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结合当地实际核减,相关设备的价格应综合参考市场平均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修改到位,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书面转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请你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你市该区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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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