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超大尺寸Fan-out先进封装技术研发与产线建设(重新报批)

审批
江苏-南通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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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超大尺寸Fan-out先进封装技术研发与产线建设(重新报批)
发布时间:2026-01-20 15: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0日我局拟对****超大尺寸Fan-out先进封装技术研发与产线建设(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6654****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5033

通讯地址:****园区**路80****行政审批局

邮编:2260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1 超大尺寸Fan-out先进封装技术研发与产线建设(重新报批) **市苏通科技产业园**路99号 **** ******公司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该项目厂房、动力站、仓储中心、化学品库已建成。因超大尺寸Fan-out先进封装技术研发与产线建设项目工艺、原辅料及设备等调整(原计划利用3A厂房一层进行建设,现将该项目超大尺寸Fan-out系列生产规划至3A厂房三层(目前空置,原计划用于“基于硅转接板的2.5D先进封装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该项目后期不再建设;新增 DHF 清洗工段;部分原辅料进行调整)。本项目预计形成年产超大尺寸Fan-out 3.6万片和FCBGA 150万块。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废水接管浓度执行《**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1、表2标准;总锡排放浓度参照《**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9)表1中标准,盐分(即溶解性总固体)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处理厂尾水中pH、COD、NH3-N、SS、Cu 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自2025年3月28日起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Sn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1中标准。

本项目雨水河苏一河中COD、SS 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特征污染物总铜、总镍、总锡、总银、氟化物等特征因子不得检出。根据企业生产用水需求,本项目纯水及回用水质指标符合《电子级水》(GB/T11446.1-2013)标准中表1的EW-Ⅱ的技术指标(电阻率除外)。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异丙醇、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和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塑封产生的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1、表3标准限值,甲苯、酚类、环氧氯丙烷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的表5、表9标准限值,厂界酚类、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标准限值。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功能区,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一般固废堆放区地面进行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和防漏处理,制定“一般固废仓库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规定”,有专人维护。

危险固废在厂内储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 号)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 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 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硫化氢、HCl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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