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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202****8425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街道狮长路16号1栋213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市**街道狮长路16号1栋213室,****中心坐标为:北纬 23° 03'58.672"、东经113°48'32.873"。项目租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为2496m2, 建筑面积为2656m2,总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瓦楞盒、卡盒、商标贴纸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瓦楞盒150万个,卡盒200万个,商标贴纸150万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DA001排气筒 项目上光油、覆膜、糊盒、涂感光胶工序中使用的UV光油、水性胶水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非甲烷总烃;项目拟将上光油、覆膜、糊盒、涂感光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并在每台产污设备的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到的有机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为18m。经上述收集处理后,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第II时段VOCs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项目冲版、洗版废水收集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即雨水、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和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噪声:对于生产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后,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预计噪声对周边影响微小。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烫印纸、废纸材边角料****公司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网版、废菲林、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01-23 |
| 联系人 | ****环境局**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2663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路561****办事处3号楼5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