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空港经济区拆**置区(花**置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分地块一)
地块调查面积为:10762.54m2(国家2000坐标系)或10761.187m2(**2000坐标系)
地理位置:**省**市**区空港大道以东,****研究院**农科**旁
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313266°,北纬23.445284°
土地使用权人:******区管委会****管理委员会)
代业主管理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地、农用地
未来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兼容、道路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中环(广****公司
调查缘由:**空港经济区拆**置区(花**置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分地块一)原为山林地、农用地,现状为荒地、农用地,现地****社区服务设****幼儿园及托儿所)、道路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7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当地知情人员访谈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污染识别。根据相关调查得知:
调查地块历史:
(1)2002年前地块为九湖村山地和三凤村农用地,其中三凤村农用地内80年代开始有三凤村村民建成民房入住,90年代末期村民撤离,部分民房拆除,之后一直为农用地,九湖村山地一直未发生变化。区域东部边界为流溪河右总干渠花干渠支流;
(2)2002****研究院租用调查地块北侧区域种植蔬菜,一直至今。
(3)2002-2019年8月地块为山地、农用地,南侧区域建有民房,期间存在拆除、**,但一直为村民民房使用。
(4)2019年9月地块南侧村民民房全部拆除,闲置至2021年;
(5)2021年****人民政府征收拟建****幼儿园,2022年建设单位进行了场地平整,之后闲置;
(6)2024年受地块周边道路建设影响,地块**及东部边界进行平整、回填,回填土主要来自周边地块开挖山体产生的弃土,回填后地块内流溪河右总干渠花干渠支流已掩埋,无地表水体。目前地块为荒至状态。
相邻地块对本地块的影响:调查地块外北侧****研究院办公楼,东侧****研究院**农科**,南侧、西侧为**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拆**置区(花**置区)。根据调查分析,相邻地块均无工业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根据本地块土地利用历史和相邻地块污染影响分析可知:
(1)本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未发现本地块历史上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及固废填埋等。
(3)未发现本地块历史上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未发现表明本地块有污染的历史监测数据。
(5)未发现本地块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未发现本地块存在被污染迹象。
(7)未发现本地块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调查地块满足“七个否”要求,且相邻地块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空港经济区拆**置区(花**置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分地块一)及其周边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及需要关注的污染物,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中环(广****公司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131****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