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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有关“北汽蓝****公司整车环保一致性试验框架采购项目”,有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的【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删除第13项“在用车费用”。标书代写
二、附件一、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一:试验明细清单】删除第13项“在用车费用”。
三、附件二、招标需求中的【四、采购清单】删除第13项“在用车费用”;【五、通用的标准及其他要求】删除“4、投标方需将在用车使用补贴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具体价格由招标方指定,以报价明细中指定金额为准(含税36000元/辆,投标方不得修改)。后期在用车使用补贴的实际实施金额由招标方另行指定通知中标方,招标方支付给中标方的含税金额为中标方支付给在用车车主的实际到手补贴金额,中标方不得再向招标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附件二、招标需求中的【六、试验的技术要求】增加“7.在用车OBD系统检查包含:J3在用监测(在用车车队IUPR率)测试、以及在用符合性测试中的OBD演示试验(模拟故障+测试排放),其中模拟故障数量为1项”。
五、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2月2日9:30(**时间)”更改为“2026年2月9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其余不变。
联系人:李欣阳、胡毅刚、张成玉
电话:025-****9912
传真:025-****090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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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