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3日我局拟对1个船舶装置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293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60艘LPG、磷酸铁锂电池动力推进新能源船艇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银河路76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0万元,拟购置氩弧焊机等国产设备,租赁**吉太****公司(江****开发区银河路76号),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年产60艘LPG、磷酸铁锂电池动力推进新能源船艇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新能源船艇根据动力方式为LPG(液化天然气)和磷酸铁锂电池动力游艇,船身构件均为委外加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北港河最终汇入长江。 (三)本项目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装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DA001)15m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喷涂产生的颗粒物、NMHC、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NMHC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剪板机、弯折机、电焊机、绞丝机、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喷枪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属屑、焊渣、废布袋、收集粉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危废仓库(10m2),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