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293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80万套铝箔加热器、200万套组件、200万套电热器加热器、2000万套线束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五峰山路18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10万元,在总厂区内建设年产180万套铝箔加热器、200万套组件、200万套电热器加热器、2000万套线束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铝箔加热器生产线新增浸水检测废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本项目压模废气(8台压模设备)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开炼废气与剩余压模废气经各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DA019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DA019排气筒排放,本次不定量核算。研发中心氯化铵分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配置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8排放。组件及线束生产线的烘热缩管废气、研发中心丙烷燃烧废气、氯化铵分解废气、金工车间机加工油雾、上述未收集废气均无组织排放。DA005、DA019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及基准排气量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DA028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及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氯化氢、CO、NOx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二硫化碳、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炼胶机、硫化机、风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不合格品、废包装箱、废部件等,外售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废机油、沾染胶的废抹布手套及废包装物、废抹布手套、沾染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