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以澉政【2025】145号文件批准采购,******公司受****委托就南**湖闸房屋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国有企业采购)
四、招标采购内容:
|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采购内容 |
| 1 |
南**湖闸房屋装修工程 |
1项 |
195万元 |
为提升景区形象,优化游客游览体验,对南**湖闸房屋进行装修。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供应商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1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标书代写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潜在供应商可凭**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CA数字证书或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缴纳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武原支行
银行账号:201********1728
注:投标人提交投标登记表word版、标书费用缴纳凭证,需要开具发票的,开完标后把信息(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未取得**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账号的潜在供应商,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具体注册办法请登录
“https://fzxt.****.com/certSystem/ ”CA注册平台进行操作。**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公告门户(https://czjgzgl.****.cn:3800/yonbip-cpu-nodesvr/h/xmr0j0kg?locale=zh_CN)。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免。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6年2月2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日14时00分(**时间)
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
十一、其他事项:
1、相关注意事项:
(1)采购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请在**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下载。
(2)**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https://czjgzgl.****.cn:3800/#/)。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否则投标无效。中标后需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供备案使用(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说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
特别提醒:
在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采购文件为准进行编制,经交易平台确认因未使用最终版本的电子采购文件编制,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默认为自动放弃)或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如对交易平台操作有疑问,可联系以下方式:技术支持:+86181****0611。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县国有企业招标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县澉浦镇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73-****3278
2、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1楼
联系人:崔工
电话:0573-****7933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