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生物发酵及转化技术平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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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理局****审批局)关于对**** 智能化生物发酵及转化技术平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智能化生物发酵及转化技术平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23日至 2026年0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智能化生物发酵及转化技术平台

建设地点

******区****开发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市**区云埔街道瑞德路1号建设,年生产β-葡聚糖类80吨、重组功能蛋白类(液体、粉末)12.3吨、植物提取物(液体)58吨、植物提取物(粉末)0.02吨、复配功效物60吨。

环评机构

广****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及辅助工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冻水系统清洗废水、灭菌冷凝水、灭活废水、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依托现有污水站(混凝沉淀+IC反应器+接触氧化法)处理后,一般污染物应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总余氯应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急性毒性应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发酵、复配、搅拌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TVOC应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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