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23日至 2026年0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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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锦绣路碧华街9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市**区夏港街道锦绣路碧华街9号迁扩建,年产铝箔卷膜600t、铝塑复合卷膜500t、铝塑复合袋125t。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印刷(含固化)、复合、涂布、固化、清洁、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高效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应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凹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