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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庐房联办〔2024〕2号)及《**县购房(购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庐房联办〔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经购房户申报、****住建局)初审、****财政局、****中心、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审查通过,现将2024-2025年度**县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补助(第一批)资金联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住建局(0551-****5620)反映。
附件:2024-2025年度**县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补助资金联审结果公示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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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