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隋炀东路(瘦西湖路-中兴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江苏-扬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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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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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名称 关于隋炀东路(瘦**路-中兴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隋炀东路(瘦**路-中兴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隋炀东路(瘦**路—中兴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市蜀冈—瘦**风景名胜区内,西起瘦**路,**中兴路,规划用地面积31765m2,道路全长约914m,标准断面宽34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同步实施桥梁、雨污水管道、路灯、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公司委托****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落实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沿线地表水体,避免对附近河道水质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生活依托项目周边居民生活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工程雨污水管网,确保沿线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要求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强化施工车辆管理,采取设置围挡、地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运输车辆篷布密闭、裸土覆盖、湿法作业、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大气环境不利影响。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鼓励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大型燃柴油车辆、设施进行尾气净化,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本项目不设置沥青和混凝土拌合站。施工期 TSP、PM10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规定。

施工期施工单位还应严格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要求,根据相应预警级别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并对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形外,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及午间(12:00~14:00)在各敏感点附近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本工程采取设置道路警示标志(如限速、禁鸣等)、道路两侧种植绿化等辅助措施,强化营运期交通管理和道路维修养护,确保沿线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扬府办发〔2024〕45号)相应功能区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工程弃土、弃渣统一运送至渣土消纳场处置,隔油池废油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按指定区域堆放机械、建筑材料。施工产生裸土及时覆盖,施工场、临时堆土场做好排水工作。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设计和预算阶段,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环境保护要求,预留相关工程费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七)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请**市****执法局依法加强现场环境监管。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其他法定手续须依法依规办理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市****执法局、蜀冈—瘦**风景名胜区应生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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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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