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报备并取得报备回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后,定期在门户网站上公告。现将沱**流****(**二中至晨光大桥)段综合治理项目(小北门至**大桥道路和景观建设)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等4个报备回执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