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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局《关于印发**市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土资发〔2017〕236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县**镇长窖村六组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县城南新区双八路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15-****628
附件:**县**镇长窖村六组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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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