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全县青少年体育健身和全民健身器材补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响应报价进行补充说明:
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审查相关情况。
二、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3.采购的货物如属于国家强制性CCC认证的应通过CCC认证,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CCC认证证书。”现更正为“3.采购的货物如属于国家强制性CCC认证的应通过CCC认证,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要求,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承诺对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产品,若因未通过强制性认证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2月10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修改,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名 称:****
地 址:**县**镇银塘东路69号
联系方式:056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路1号6楼
联系方式:136****080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