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鉴定机构选聘
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资产处置鉴定机构选聘已通过立项,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简介2.1项目名称:****资产处置鉴定机构选聘(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概况:
****2014年3月3日注册成立运营6年后,自2020年春节后停产至今已6年之久。停产期间,部分固定资产使用价值发生显著变动。为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原则,规范推进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处置流程严谨、结果公允,拟选聘1家鉴定服务机构开展资产处置鉴定工作。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3.1采购范围:
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展资产处置鉴定工作。参与对采购人资产处置的现场鉴定工作,****设备处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咨询和专业技术性意见,最后出具关于采购人资产处置设备的书面鉴定意见书、鉴定报告等。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资产处置鉴定工作完成之日止,合同签订后20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3.3服务地点:**省**市。
3.4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委托工作及时响应。
3.5合同包:本项目为1个合同包。
3.6其他:鉴定清单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附件三鉴定清单。
4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
4.1.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国****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若以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公司出具的合法有****公司承诺承担执业责任(可以一次授权或总体授权),且仅能授权一家机构参与响应,****公司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
4.1.2财务最低要求:
(1)供应商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2)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例如:可提供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供应商需自行承诺)。
注:①****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利润表。
②以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以该分支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参与响应的,以总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3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资产鉴定服务。标书代写
注:若以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以该分支机构的业绩为准。****公司参与响应的,以总公司的业绩为准。
4.1.4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标书代写
(2)供应商不存在被省级或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本条仅适用于企业)。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其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供应商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响应情形。
注:上述(1)~(5)项需提供承诺书,其中(3)~(4)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网****小组审查。(1)~(5)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如实提交信誉真实情况,响应有效期内被举报或被采购人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
4.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机械、电气、材料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资产鉴定从业经验。
鉴定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机械、电气、材料等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资产鉴定从业经验。
注:①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人员)中不允许出现人员重复的情况。
②若以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以该分支机构的人员为准。****公司参与响应的,以总公司的人员为准。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人员)的资产鉴定从业经验年限的认定以响应文件中所填写的“从业经验”所反映的年限为准(供应商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1.6其他要求:/。
4.2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予以否决。
4.3每个供应商可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予以否决。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3日18时00分起至2026年1月26日18时00分前登录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网址:https://cgszh.****.com,下同,点击切换“采购数字化平台”)参与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即:加盖供应商单位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其格式详见本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的扫描件)。
5.2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方可从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中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5.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流程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账号登录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点击切换“采购数字化平台”),进入供应商平台的“投标报名→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报名”确认参与报名,并按照询比采购公告第5.1款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打开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在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首页→采购公告→对应询比采购项目→参与报名”点击“参与报名”录入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系统自动生成供应商登录账号及默认密码。)
(2)本项目不收取询比采购文件编制费。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09时30分;
6.2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为:https://cgszh.****.com(上传方式详见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查看、核验响应文件,以确保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注:供应商逾期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开启相关事宜7.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网上智能开标及在线解密¨现场开标及在线解密
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省**市科发路1128号云****服务中心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注: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分钟**入腾讯会议(会议ID及密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参与响应文件开启会,若供应商未派人员参加腾讯视频会议的,视为供应商默认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
7.3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点击切换“采购数字化平台”),进入供应商平台完成供应商签到操作(即:“供应商平台→供应商签到→对应询比采购项目→签到”);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下达响应文件开启指令后,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即:“供应商平台→投标/响应→已报价→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查看→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2)因开启系统、开启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解密时间。
(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过程中或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4)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已具备在线加密功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前无须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5)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集团数智化招采管理平台(网址:https://cgszh.****.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采购 人:****
地 址:**省****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普莹
联系电话:187****7490
电子邮箱:****@ynjiaotou.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环城南路262****中心D座15楼
邮政编码:650041
联系人:段薇、赵永丽、董书薇、徐晓云、张嘉颖、张燕会、严玮姝
联系电话:0871-****8736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机构:****综合办公室
地 址:**省****工业园区
2026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