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3日 1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
采购需求:
标项一(包1)
标项名称: **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包1公平镇场镇梅溪河段)
最低限价(元):****8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包1公平镇场镇梅溪河段),具体为: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对清淤砂石综合利用,包括砂石开采、清洗、筛分、分选、运输以及销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按照开采数量乘以中标单价向采购人缴纳费用。
标项二(包2)
标项名称: **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包2青莲镇场镇梅溪河段)
最低限价(元):****0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包2青莲镇场镇梅溪河段),具体为: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对清淤砂石综合利用,包括砂石开采、清洗、筛分、分选、运输以及销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按照开采数量乘以中标单价向采购人缴纳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4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包2)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每个包需至少具有相应的挖掘及运输机械,具体为:挖掘机5台及以上、铲车2台及以上、运输车辆5台及以上(如机械为自有,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机械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三年内(2022年12月-2025年12月)未发生过重**全事故;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三年内(2022年12月-2025年12月)未因非法采砂石受到处罚。标书代写
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22年12月-2025年12月)未有因组织或参与“涉黑”、“涉恶”、“行贿”、“垄断市场”等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注:信誉要求以上内容需投标人自行承诺。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若复印件中评审相关信息出现模糊、字迹****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评审委员会可将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对所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采购人保留对投标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提供虚假材料、有欺骗隐瞒或违反诚信行为的、中选后拒绝签订承揽合同的,经核实后直接列入黑名单,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相关项目。
6.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以投1个包,也可投2个包;如投2个包其所投机械设备需满足2个包的相关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s://www.****.com)
方式: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为正式投标人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10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0:00(**时间)
投标地点:**市**县百盐工程项目****公司****公司(**县西部****中心1号楼)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0:00 (**时间)
开标地点:**市**县百盐工程项目****公司****公司(**县西部****中心1号楼)
五、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包1公平镇场镇梅溪河段) | 40000 | ****银行**支行 | 314********029832 | 现金或转帐 | 按标项缴纳 |
| 2 | **县梅溪河公平镇、青莲镇场镇河段清淤工程开采销售项目(包2青莲镇场镇梅溪河段) | 50000 | ****银行**支行 | 314********029832 | 现金或转帐 | 按标项缴纳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诗**路400号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方式:151****7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公司
地 址:**市**区观音**环路38号9-1
联系方式:023-****2777
项目联系人:蒲老师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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