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南宁区域第一批次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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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区域第一批次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公告

2026年度**区域第一批次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区域第一批次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规模

1.北投上境小区、北投溪境雅叙小区、北投云朗小区、北投印象小区、北投荷院小区范围内所有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2.响应人可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四)采购范围

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不分材质及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砌筑、抹灰、装修等产生的碎砖头、砂浆、木屑、纸屑、包装纸、包装盒、包装袋、泡沫等所有清理出来堆放于指定垃圾池中的垃圾。

(五)项目地点

1.北投上境小区:****市**区厢竹大道29号;

2.北投溪境雅叙小区:****市**区那黄大道与坛兴路交叉口东北侧;

3.北投云朗小区:****市**区长福路;

4.北投印象小区:****市**区亭洪路以南、菠萝岭正街以西;

5.北投荷院小区:****市**区**路3号;

(六)采购控制价:

含税大写:玖拾伍万伍仟零陆拾元整(¥955060.00元),

不含税大写:玖拾万零壹仟元整(¥901000.00元)。

(七)服务期

1.服务总期限为12个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清运时间要求:乙方接到通知后须12小时内安排车辆进场运输作业,作业时间段按甲方的通知执行,不得超出规定的作业时间段。

(八)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每月底双方核对数量,乙方每自然季度首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季度双方确认的清运记录表、每次清运的照片(清运前、中、后)及当次付款的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且发票票面发票专用章单位名称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字迹不清楚、压线、错格、盖章不清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原件以及付款申请原件后,并在对相关发票原件审核无误后再行付款,若乙方未如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及付款申请原件的,甲方有权将付款时间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要求 √具备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资质证书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资格要求 □具备 资格。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截止时间止,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为控制价金额的80%(含)以上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的业绩。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

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被****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18时00分。

2.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om/),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报名单位须按本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上传完整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

3.采购文件领取: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免费查看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10时00分(**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上发布。

六、采购人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秦工

联系电话: 0771-****811

地址:【**市**区飞云路8号北投大厦裙楼4M层】

采购人:****

2026年1月14日


关****集团电子招采平台

收费的通知

各位供应商(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以下简称“北投电子招采平台”)运营管理,保障平台服务质效,维护各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健康发展,平台定于2025年8月1日起开始收费,现就具体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取对象

收取对象为供应商(投标人),即通过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参与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项目的用户。

二、收费标准

(一)平台服务费

由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向平台运营商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费用标准

按次或按年收

1.由供应商(投标人)选择按次或按年缴费(二选一):

按400元/次或按3000元/年,不重叠收费;
2.控制(预算)价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3.供应商(投标人)是****单位的不收取本项费用;

4.重新采购项目,且供应商(投标人)为同一家的仅收取该供应商(投标人)一次本项费用;

5.直接采购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二)成交(中标)服务费

由成交(中标)方向平台运营商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费用标准

按次收

以项目包(标段)成交(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计收成交(中标)服务费:

1.成交(中标)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2.成交(中标)价在1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下项目

成交(中标)价

收费

费率

备 注

10万元

500元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加计算,即:服务费=∑[各档次成交(中标)价*收费费率]。

10万元-100万元(含)

1‰

100万元-500万元(含)

0.6‰

3.成交(中标)价在5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按4500元/宗收取;

4.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中标)总价的项目(确实无法计算总价的),按1000元/宗收取;

5.招募入围、框架类项目,向每家成交(中标)方收取400元;

6.供应商(投标人)是****单位的不收取本项费用;

7.直接采购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三)CA 数字证书费

目前平台暂未开通 CA 证书相关服务功能。待该功能正式上线后,参照市场价格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后收取。

三、生效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集团****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北投电子招采平台服务热线:0771-****863、193****0030、156****6126(微信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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