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巴可(扬州)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船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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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2-24
文号
时效
名称 关于英巴可(扬****公司年产30万吨船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英巴可(扬****公司年产30万吨船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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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0万吨船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计划投资1亿元,租赁**(**)汽车产业园同新路68号生产厂房,实施年产30万吨船舶配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械加工(含切割、折弯、焊接等)、抛丸预处理、喷涂、烘干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项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仪开行审备〔2025〕74号)。****公司委托****编制的《报告书》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厂区设置一个污水总排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与初期雨水在达到接管标准的前提下,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高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工艺,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溶剂型油漆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船舶涂料、底漆-其他”限值量要求(≤450g/L)。主要废气产生工序全部落实密闭负压收集措施,排气筒高度须符合规范要求,其中预处理抛丸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脉冲除尘+二级滤筒除尘处理,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一般排放口);调漆、底漆喷涂、烘干工序及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三效干式过滤+RTO处理,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主要排放口);预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一般排放口);危废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一般排放口)。

项目预处理调漆以及涂装工序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RTO装置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其余产污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为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承诺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浓度限值(年均值):DA001排放口颗粒物≤13mg/m3;DA002排放口非甲烷总烃≤20mg/m3、二氧化硫≤0.14mg/m3、氮氧化物≤1.11mg/m3、颗粒物≤0.75mg/m3;DA003排放口颗粒物≤3.8mg/m3;DA004排放口非甲烷总烃≤0.5mg/m3。

(三)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厂内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油漆桶、喷枪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材料及漆渣、废活性炭等作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避免各类物料跑冒滴漏,本项目应将厂房中涂装线、油漆库、丙烷液化气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规范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六)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规范本项目各类风险物质的使用和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合理控制最大贮存量,落实应急防范措施,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情形。按照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建设要求,科学合理建设雨、污水排口及闸控等措施,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得进入外环境。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七)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跟踪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口按规范要求配套安装相应在线监控、用电监控以及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

(八)本项目建成后,以生产厂房边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状无环境敏感设施。****园区管理部门做好项目周边用地合理规划和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设施。

三、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依法取得排污权。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

(一)废水(接管量/外排环境量):废水量≤1892m3/a,化学需氧量≤0.2808/0.0568t/a、氨氮≤0.0072/0.0028t/a、总磷≤0.001/0.0005t/a、总氮≤0.0108/0.0108t/a、SS≤0.4232/0.0189t/a。

(二)废气(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0.5293t/a、颗粒物≤2.223t/a、氮氧化物≤0.04t/a、二氧化硫≤0.005t/a。

废气(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1.3764t/a、颗粒物≤1.46t/a。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五、严格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环保设施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RTO炉使用丙烷作为燃料应加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待区域天然气管道铺设到位后,应统一使用天然气。

六、项目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现场环境监管,**市****执法局不定期督查。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其他法定手续须依法依规办理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市****执法局、****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局

2025年12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