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老港110****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老港110****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石井镇老港村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
****电站内扩建1台2号主变,容量为63MVA;新增110kV内桥2间隔、3号主变进线间隔2个;新增10kV出线14回;新增10kV电容器2组1×(6.0+4.0Mvar);新增1组10kV消弧接地装置1200kVA兼200kVA站用变,消弧线圈容量为1000kVA;扩建一座有效容积6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连通,扩建后总有效容积为26m3。具体建设内容、布局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施工期,修筑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施工冲洗废水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减少废水对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站内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
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和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6.2废气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施工物料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6.3声环境
施工设备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噪声源强;施工过程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源强的主变压器(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60dB(A)),主变压器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经降噪****电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6.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废物料、建筑垃圾、****政府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市美林街道**大道1****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