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狮子山49.5MW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场站建设工程已由湖****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11-330502-04-01-633552)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4.65亩,总建筑面积约858平方米的110KV升压场站,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楼、SVG楼、室外市政配套、弱电智能化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附属工程以及安装容量5.0万千伏安升压变压器及输电安装系统等组成。
2.2主要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的**狮子山49.5MW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场站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综合楼(主变压器、降压变压器、SVG室、****泵站、事故油池、危废品预制舱、污水处理装置、避雷针、暖通、水电安装)、原有设备的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原有设备的维修及新设备采购、室外道路、绿化、围墙、挡墙等工程,包括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具体细化为:(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并网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工程投资概算约1986.002138万元。
2.4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位于**市**区埭溪镇。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同时具备3.1.1.1和3.1.1.2
3.1.1.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1.2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具备3.1.2.1或者具备3.1.2.2或者具备3.1.2.3
3.1.2.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标书代写
3.2.2施工负责人持有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标书代写
3.2.3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4家,且必须以承担本项目“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下载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等;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028 ;CA锁办理:https://ggzy.****.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4.4、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2月2日。招标人将于2026年2月5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3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jy.****.cn/),其他: / 。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政府网首页“****交易中心”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12月12日至 2025年12月17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东侧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2-****098
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777号
联 系 人:王国良、梁昌俊
电 话:0572-****778
行政监督:湖****改革局
地 址:**省**市**区区府路
电 话:0572-****350
邮 编:313000
8.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72-****028,服务热线:0512-****8582
9. 招投标方式
9.1公开招标。
9.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