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宇创有机硅股份有限公司宇创永修年产1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及1500吨乙炔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永修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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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创**年产1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及1500吨乙炔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17:56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6-00088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宇创**年产1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及1500吨乙炔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宇创**年产1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及1500吨乙炔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用地****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内(东经115°46'29.338",北纬29°07'25.654")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8%,依托环保工程内容投资500万元。

现有项目厂区占地约78亩(51891.69㎡),总建筑面积24301.85㎡,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主体工程为101车间;依托储运工程为201甲类仓库、203综合罐区、205丁类仓库、206丁类仓库和207乙类仓库;辅助工程为综合楼、消防器材间等;****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事故应急及初期雨水池等.

项目年生产天数300天,生产制度采用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现有工程劳动定员102人,改扩建后新增劳动定员22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特征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规定: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卫生防护距离不发生变化,综合考虑现有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情况,项目改扩建后确定101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102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103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106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107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108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109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207仓库卫生防护距离为50m,203罐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实验室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结合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分布情况,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居民区及食品、医药企业等敏感点,与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厂区西北面1115m外的茅栗岗,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拟建项目建成后废水产生量为1529.22t/a,****处理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工业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杨柳津河。项目废水事故排放时,排****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厂设有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一般不会发生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杨柳津河的情况,但本项目****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一定的冲击,****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因此,建设单位必须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为了保护长江水域环境,避免局部水环境受到污染,拟建工****处理站的正常、稳定运行,严禁废水未经处理排放或超标排放。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厂区201甲类仓库西北侧设置1间危废暂存库,暂存库占地面积为35㎡,危废暂存库设计最大储存量为52.5t,现有工程危废最大存储需求1169.8726t/a,本次改扩建新增危废最大存储需求63.03t/a,暂存周期为半个月,则最大暂存量约为51.4t,可以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需求。各类危险废物均采用袋装或者桶装包装,分类、分区储存,贮存场所满足贮存能力要求。

现有项目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现有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废石膏160t/a、铝灰浸出渣37648.61t/a等,直接外售综合利用,不在厂内暂存;现有项目厂区205丙类仓库东南角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场占地面积为150㎡,暂存库最大储存量为150t,现有工程最大存储需求22t。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治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废水采取分质分类收集处理方案,纯水制备浓水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直接排入乙炔制备生产线使用,不外排;其他废水经过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厂内自建污水站处理工艺为“pH调节+气浮+水解沉淀+厌氧+好氧+MBR”,最大处理能力45t/d,****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工业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101车间主要布置环体生产线和乙炔生产线,环体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主要为乙炔)和TVOC(主要为乙炔、环体和氯硅烷),环体生产线废气通过管道经过一级级冷凝+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喷淋+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7#)排放;项目电石渣池设置在101车间乙炔装置区,建设单位拟设置一座60m3沉淀池,将沉淀池废气经过密闭收集后由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喷淋+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7#2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盐酸依托现有项目储罐和废气处理系统,项目储罐区尾气经过一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上述废气经过相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有组织工艺废气TVOC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2中标准限值;7#排气筒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能够满足1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能够满足0.18kg/h,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能够满足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能够满足0.1kg/h;硫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能够满足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能够满足1.1kg/h;DA001#排气筒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要求。

(三)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乙炔渣、废分子筛、废导热油、精馏残液、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袋和乙炔渣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理;乙炔渣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现有项目中聚合氯化铝生产线需要使用氢氧化钙进行中和,中和压滤后滤渣作为固废处置,对氢氧化钙成分要求不高,本项目产生的乙炔渣回用至该生产工序;废分子筛、废导热油、精馏残液、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

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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