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重点桥隧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投资【2025】1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中心**—五处大桥(蔡家**江大桥、水土**大桥、大佛寺长江大桥、马桑溪****花园大桥)、三处隧道(吉庆隧道、小泉隧道、真**隧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含5座大桥和3座隧道的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涉及到的桥梁单边长度约5.67km,涉及到的隧道单边长度4.7km,桥隧总长度合计为10.37km。
桥梁部分:对蔡家**江大桥、水土**大桥、大佛寺长江大桥、马桑溪长江大桥、高家花园大桥5座大桥实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桥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动态称重设施、三向加速度计、高清摄像机等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安装及其配套工程。
隧道部分:对吉庆隧道、小泉隧道、真**隧道3座隧道实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境温湿度计、三向加速度计、高清摄像机等环境与结构监测物联感知设备,以及通风和消防等终端物联感知协同设备采购安装及其配套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其中主要设备质保期5年。
系统硬件、软件维护期:5年,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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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大溪沟街道人和街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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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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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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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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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832 | 联系电话: | 023-****683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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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重点桥隧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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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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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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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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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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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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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1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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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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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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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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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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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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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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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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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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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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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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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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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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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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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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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1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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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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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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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0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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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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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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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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