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及应用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对****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及应用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工作顺利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及应用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中南路18号中勘大厦1号楼1503室
联系人:郝经理
联系电话:130****920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0号
联系人:彭佳、韩依杰、梁佳、孙磊
联系电话:189****2396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三、评审信息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孝伟、易凡、张旺喜。
其他说明:无异常价格剔除。
四、公示与文件信息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6日
公示媒体:****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bzb.****.cn)。
竞争性谈判文件链接:****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bzb.****.cn)获取。
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2026年1月27日
五、质疑与投诉渠道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邮件方式提出并电话告知,邮件地址:****@chinaccs.cn。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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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