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中心**)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23 20:05 至 2026-02-22 20:0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管委会 | 地块面积(m2) | 10779.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天谷三路以南、在建路以东 | |||
| 经度 | 108.811620 | 纬度 | 34.22942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1-04 至 2026-01-2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任文涛 | 单位联系电话 | 186****452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任文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6****452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双旗寨村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崔工斌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1****970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开发区鱼化寨街道双旗寨村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地块概况 **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中心**)地块(地块编码:****)位于天谷三路以南,在建路以东,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81162°、北纬34.22942°,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0779m2(16.168亩)。调查地块原为双旗寨村集体农用地(主要为水浇地10565m2,代号0102;其他草地6m2,代号0403;农村道路208m2,代号0601),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804和0805)。 2、调查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2026年1月4日,****委托****对地块进行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在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22日编制完成了《**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中心**)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工作详细时间节点如下: (1)2026年1月2日—2026年1月6日,进行资料收集工作,包括影像资料、政府网站资料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等; (2)2026年1月7日—2025年1月21日,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以及周边区域了解地块情况的街道办; (3)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23日,编制完成《**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中心**)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3、调查结果 地块内现状和历史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槽罐,不涉及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不涉及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无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过规模化养殖;未发现污染痕迹。 相邻地块用地现状和历史以农用地、道路用地、废品回收站、库房等为主,不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无工业废水排放,未发生过污染事故发生,也无污染迹象。 4、调查结论 项目组于2026年1,对地块及其周围区域(500米)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相邻地块的当前及历史使用情况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相邻区域虽存在生产型企业****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未发生过泄漏事故但分析可知其生产活动对地块无影响。 因此,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满足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