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5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丰海**侧经五路西侧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旅馆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旅馆用地 | 6598 | ||||||
| 商务金融用地 | 1000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1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6BA0001|****426BA0003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6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备注: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金额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2月12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2月12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2月1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2月13日 09时00****服务中心(**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缴款时间、交地时间和交地条件 (一)缴款时间 地块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1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二)交地时间和交地条件 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均以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地块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缴清所有成交价款后,按上述地块在拍卖出让时的土地现状条件,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办理交地手续。 二、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 ‰的违约金。 竞得人应在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我局进行开工、竣工申报。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拍卖公告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心交研楼D栋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95-****9012
开户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00********4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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