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人才公寓及办公楼宇租金价格评估公开选取评估机构的询价项目公开询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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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人才公寓及办公楼宇租金价格评估公开选取评估机构的询价项目公开询价结果公示
2026-01-23 20:35



项目名称

****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人才公寓及办公楼宇租金价格评估公开选取评估机构的询价项目

询价单位

****(子公司******公司)

服务内容

****开发区12个园区约60万平方米、5处人才公寓约700套及园区内配套的相关办公楼宇约3万平方米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比选

最高限价(元)

不超过3万元。

公开询价时间

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报价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报价单位

****

**天****集团****公司

**中建世纪兴房****公司

**联鉴房地产****公司

**华兴房地产****公司

中****集团有限公司

康嘉房****公司

**天源价格房地产****公司

资质是否符合

报价金额

6480元

10000元

11900元

12000元

12700元

17900元

18000元

19000元

公示期: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开询价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询价单位:****(子公司******公司)

地址:**市**区青**产业园陶博路3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61-****86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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