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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区丹灶****开发区63号四层之一(住所申报)
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价格条的生产,年产价格条45吨。主要生产工艺包含注塑和裁切。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7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叶生
联系方式:139****97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