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林场2025年度第三批林木伐倒木所有权公开转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林场2025年度第三批伐倒木林木
所有权公开流转电子竞价公告
受****(以下简称“转出方”)委托,****定于2026年2月11日10:00开始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林权交易系统,通过电子竞价方****国有林场2025年度第三批伐倒木林木所有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号 |
林场 |
分场 |
工 区 |
木材堆集地点 |
树种 |
出材量/立方米 |
木材规格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 1 |
金鸡林场 |
余村 |
龙水、中坑工区 |
龙水工区河见坑、大湾、瓦桥高、鹅湾采伐山场山脚路边;中坑工区上坑、茶园坑、下坑、莲塘坑采伐山场山脚路边 |
杉 |
814.7 |
2m×6-22㎝ |
328000 |
40000 |
| 2 |
金鸡林场 |
金鸡 |
李田、上坪工区 |
李田工区、上坪工区间伐山场路边 |
杉 |
602.3407 |
2m×4-22㎝ |
222000 |
30000 |
| 3 |
****中心 |
** |
杉树峡工区 |
杉树峡工区竹子坑、打石坑、倒曾龙公路边 |
杉 |
242.16 |
2m×6-18㎝ |
98000 |
10000 |
特别提示:
意向流入方查看标的物时必须在转出方的带领下进行,以便于现场确认标的物情况。流入方搬运、清场等工作开始前须提供清场方案,该方案须提交转出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行搬运、清场。搬运、清场等工作质量等须达到转出方要求,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流入方清运标的物时,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由专业人员操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在搬运清场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如人身意外伤害、人员伤亡等)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以转出方通知的交付时间为准。标的1、标的2流入方须在转出方交付后2个月内完成标的物的搬运清场,标的3流入方须在转出方交付后1个月内完成标的物的搬运清场。
3、标的物的品质、数量以实际现状为准。有意竞拍者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中介机构和转出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流入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意向流入方对标的现状完全予以接受及认可,竞买成交后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拍后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违规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如引发森林火灾,扑救火灾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全部由流入方承担。
5、在交付后流入方在搬运期间,流入方自行负责做好木材的管护工作,如发生被盗或流失,由流入方自行负责。
6、邻里纠纷由流入方自行处理。流入方自行负责协调与地方及相邻林农、村民的关系,确保不因此引发群体上访、纠纷现象,否则自担责任。因处理不当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流入方负责,并处罚5000元。
7、流入方不得采伐和运输非标的树木,否则按盗伐林木1000元/株赔偿转出方损失,并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8、木材搬运的道路以目前现状为准,道路维修、清理塌方由流入方自行处理且费用自理,转出方不另开设道路,如搬运、清场需另开设道路,流入方自行开设并向转出方报备且费用自理。如新开伐区运材道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得随意破坏林地,不得盲目多开、乱开伐区运材道。如占用林地、田土等投资、涉林、涉农等补偿均由流入方承担,****政府最新文件执行。
三、意向流入方的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买;
3、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情况;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4、同意《林木所有权流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可采用CA锁或账号密码方式注册报名参与竞买。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报价(限时竞价)+保留价,系统按照“一次性报价取最高报价”、“相同报价先出价优先”的原则,且同时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流入方,保留价在电子竞价当天由转出方设定。经公开征集意向流入方,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每个标的有效意向流入方少于两个或流入方报价低于保留价时本次交易程序终止,林权标的按流标处理。标书代写
五、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7:00止;标书代写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7:00止;
3、竞价时间:2026年2月11日10:00开始。
(1)标的1竞价时间:2026年2月11日10:00开始;
(2)标的2竞价时间:2026年2月11日10:10开始;
(3)标的3竞价时间:2026年2月11日10:20开始。
各标的一次性报价(限时竞价)时间均为10分钟,在竞价时间开始时,每位意向流入方只有一次报价机会,请各意向流入方知悉。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余村分场、金鸡分场、**标的现场;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余村分场139****9533黄先生;
②金鸡分场138****2741胡先生;
③**分场 杨先生138****1333。
七、报名事项
1、意向流入方需自行登录**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林权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6年2月10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账户;
2、意向流入方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价,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且缴纳与各标的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意向流入方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2月10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意向流入方如需要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及复印件2份到****(********林场管理股)或****(**区青年路7号)联系协助报名事项;
4、意向流入方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联系方式:0797-****315,0512-****8507)。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依现状竞买。项目成交后,数量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流入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木材数量等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流入方应自行对林木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实地查看,在对林木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林木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转出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流入方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流入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意向流入方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转让成交后,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流入方自行组织木材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经营,负责采伐区内和运输销售中的安全生产,对采运、管理等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劳动保障,为其办理好相关劳动工伤保险,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林木采伐、生产和销售等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概由流入方负责。
3、流入方对林地及林木办理成交后的报备、日常经营管理、买卖交易等事项需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其产生的税、费和搬运、装车、运输、对外买卖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法律纠纷等皆由流入方自行承担。
4、流入方必须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在林地内或由林地内引发的一切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自负。
5、意向流入方务必详细查阅**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内的帮助文档《林权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具体项目的电子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意向流入方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流入方自行负责。
6、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7、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10及以上;浏览器使用自带Edg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8、意向流入方如需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中介机构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9、****交易中心通过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不应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需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受让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10、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林权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咨询电话
1、转出方:**** 李先生0797-****917,135****5320;
2、****交易中心:刘先生、刘女士、王先生0797-****937;
3、中介机构:**** 曾女士133****1365;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797-****315,0512-****8507。
十、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林权交易系统(http://www.****.cn/);
2、****政府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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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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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