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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光中心(16.6㎡) | ||
| **** | 挂牌价格12.118000万元(首年) | |
| **省 - **市 **区 儿童门诊三楼专家门诊外侧 | ||
| 2026-01-23 至 2026-02-05 | ||
| 16.6 | 出租用途视光中心 | |
| 3年 | ||
| 资产空置无占用 | ||
| 本标的以现场看样为准,照片和相关披露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方应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查勘 服务对象情况:目前医院医务人员大约有2700人左右,平****人大约6000人左右,****人大约1300人左右。 | ||
| 有权属证明 | ||
| 无 | ||
| 是 |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未征集到意向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最多**一年。 | ||
| 付款期限要求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其他交易条件 1.本次招租标的为****儿童门诊3****中心,面积为16.6平方米,租金底价为121180元/年,承租押金为12118元,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期为3年,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递增方式为每年增加5%。 2.本次****中心功能属性,****医院核准的框架眼镜、太阳镜、角膜塑形镜、RGP、近视防控、弱视治疗仪及弱视治疗等相关眼视光产品及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使用信息系统,并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 4.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5.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气、物业等有关费用。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卫生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 物业、卫生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8.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现状。一旦成交,不得以标的现状影响工商、消防手续办理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方如对招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10、医院除收取房屋租金外,另收取综合服务费。视光中心年营业额不足100万元的,每年收取综合管理费35万元;营业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营业额的35%收取综合管理费; 11、竞价成功的承租方必须于竞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并签署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无 | ||
| 以下资格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和审核,并由招租方出具符合资格条件的书面证明,意向承租方须持****交易所报名: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备配镜、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需至少配备两名获得验光师证书的工作人员; 8.****医院需要,配合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筛查,配合开展近视防控科普与公益等,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来承担; 9.承租文件递交截止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 11.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2.意向租户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如承租方中标后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交易所支付给招租方作为招租方损失赔偿。 13.不允许与招租方产生过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招租方挂牌项目竞价成交后不签署合同不交价款)的主体报名。标书代写 | ||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交易所意向方登记受理操作指引》以及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招租单位至招租资产现场看样,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00****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30****交易所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署和价款结算等手续。 4、确定承租方后,招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招租资产。详见:承租报名材料。 5、网上报名按《****交易所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管理规定》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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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
| 网络竞价 | ||
| 1,0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 | ||
| 收款单位(户名): ****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532********071****11661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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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意向受让方是境外投资者,交纳保证金时涉及外汇资金结算,请最迟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联系青交所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以确保保证金及时到帐。信息披露期满 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未尽事项,详见《****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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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法定代表人**臣 | |
| 刘伦 | 招租方联系电话****1929 | |
| 迟咏梅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2-****8929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qdcq.net |
| **市**区**路156****中心9号楼15层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