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物业瑞峰路1号(雷松厂房及配套)单一来源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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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集体物业瑞峰路1号(雷松厂房及配套)单一来源项目
起始日期 2026年01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省**市**区**省****社区瑞峰路1号
面积/数量 14721.48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5年(厂房,办公,其他)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4个月(含安装电梯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4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第4年起,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0%(租赁期限内共递增1次)。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厂房
履约条件 使用要求如下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
1、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
2、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小组,****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并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依法经营要求:
1、不****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出租物业或租赁合同以转让、转卖或变更法人****公司。
2、承租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装修要求及说明:
1.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出租方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2.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承担。3.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变压器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门窗、装修装饰等附属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社区****公司资金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公司租赁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深交易〔2025〕1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现诚邀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单一来源谈判,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一)建筑状况
本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4721.48平方米,包括B1厂房9200.28平方米、B2办公楼4987.48平方米、B9门卫室74.03平方米、B10门卫室13.65平方米、B5小仓库38.27平方米、B12仓库121.29平方米,B13厨房99.12平方米、B4电房148.65平方米(总296.65平方米)、B11电房38.71平方米(总77.21平方米)。
(二)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
(三)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无;
特别说明:
(四)抵押、查封情况:无
(五)物业其他情况
1.电梯:厂房现有2吨货梯2台,检验有效期已届满,办公楼现有客梯1台;由于2台货梯已到期,由中标方承担费用并负责实施下列电梯更新与增设工程:(1)将2台到期货梯更换为:3吨货梯1台、2吨货梯1台;(2)在办公楼增设4吨货梯1台。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上述全部电梯(包括新增、更换的电梯)所有权无****公司)所有。
2.变压器;1台,630kva
3.其他情况:无
(六)计算租金面积
14721.48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七)租金递增情况: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第4年起,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0%(租赁期限内共递增1次)。
(八)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空置中
(九)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十)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否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每月5****银行****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物业管理费
水费 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成交)人自行支付 电费 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成交)人自行支付
其他 中标(成交)人应为本项目购买物业财产保险,相关费用由中标(成交)人缴纳,并将保险合同提交出租方备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单一来源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重新组织交易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谈判应答人为经谈判委托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单一来源谈判的被邀请对象。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验原件)。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光****社区****科技园A3栋9楼
联系人 黄工 联系方式 ****2460,191****441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交易依据说明: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公司租赁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深交易〔202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
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物业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合规经营风险说明: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不可抗力风险说明: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违约事项说明
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交易平台免责声明:
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14.响应有效期:从意向承租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有效,如谈判应答方被确认为中标(或成交)人,该有效期将延至租赁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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