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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9MA31WH5810 | 建设单位法人:戴宝飞 |
| 邹原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丰山**山村 |
| 恒宝和智能钢管家具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7.655833 纬度: 24.6802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2 |
| 漳华环评审〔2024〕表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9MA31WH****002Y |
| 2024-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9MA31WH58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9MA31WH5810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公司 |
| ****0503MA31NLMJ1H,****0602MAC43C1F03 | 竣工时间:2025-01-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4049.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铁床、室外园艺产品、展架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铁床、室外园艺产品、展架20万套 |
| 项目设计1#、2#、3#厂房各布置一条生产线,共年产铁床、室外园艺产品、展架50万套,目前实际仅1#厂房布置一条生产线,2#、3#尚未布置生产线,实际年产铁床、室外园艺产品、展架20万套。本次仅对恒宝和智能钢管家具生产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3#厂房: 铁板、铁管、铁线—裁切—冲孔弯管—焊接—打磨抛光—预水洗—预脱脂—主脱脂—喷淋水洗—游浸水洗—陶化—游浸水洗—喷淋水洗—水切—喷粉—固化—组装—成品。2#厂房: 铁板、铁管、铁线—裁切—冲孔弯管—焊接—打磨抛光—脱脂—清洗—陶化—清洗—烘干—喷粉—固化—组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铁板、铁管、铁线—裁切—冲孔弯管—焊接—打磨抛光—预水洗—预脱脂—主脱脂—喷淋水洗—游浸水洗—陶化—游浸水洗—喷淋水洗—水切—喷粉—固化—组装—成品 |
| 2#、3#尚未布置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水、运输车辆和施工器械的洗刷废水以及维持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于厂区喷淋使用。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废水、陶化废水及清洗废水,生****处理站采用集水池+高级氧化装置+中间罐+砂滤罐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深度处理。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施工期,应做好抑尘措施,防治扬尘的产生。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抛光粉尘、喷涂粉尘、固化废气及烘干炉燃料废气,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打磨抛光粉尘采用自然沉降方式进行回收处理,喷涂粉尘经喷粉线自带的大旋风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化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1#、3#厂房燃天然气烘干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DA002),2#厂房烘干炉使用天然气和生物质燃料,燃天然气废气与经处理后的燃生物质废气采用袋式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厂区应合理布局,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机器底部应加装防振装置,对高噪声工位应用吸音材料局部环绕,并进行部分消音处理等综合降噪措施,设备房应采用隔音门窗,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厂内应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设防雨、防腐、防渗、防风、防日晒设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将其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处置。运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烘干炉产生的炉渣、喷涂粉末回收机产生的废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碱液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固体废物)、****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属于一般固废的应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粉尘同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烘干炉产生的炉渣、喷涂粉末回收机产生的废滤芯、碱液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定期外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签订相关协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丢弃。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水、运输车辆和施工器械的洗刷废水以及维持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于厂区喷淋使用。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废水、陶化废水及清洗废水,生****处理站采用集水池+高级氧化装置+中间罐+砂滤罐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深度处理。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施工期,项目认真落实抑尘措施,防治扬尘产生。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抛光粉尘、喷涂粉尘、固化废气及烘干炉燃料废气,热洁炉废气、热水洗、预脱脂废气,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打磨抛光粉尘采用自然沉降方式进行回收处理,喷涂粉尘经喷粉线自带的大旋风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热洁炉废气收集后经1根8m排气筒排放、热水洗、预脱脂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1#厂房烘干炉燃天然气废气与固化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干式过滤净化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厂区布局合理,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根据监测数据,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将其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处置。运营期,目前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粉末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碱液喷淋塔底渣、水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属于一般固废的应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粉尘同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喷涂粉末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碱液喷淋塔底渣、水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等固体废物定期外售。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丢弃。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于厂区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结构应根据环评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能力满足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实际建设情况:对于厂区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结构均根据环评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能力满足要求,不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09 | 0 | 0 | 0 | 0.209 | 0.209 | |
| 0 | 0.75 | 0 | 0 | 0 | 0.75 | 0.75 | |
| 0 | 0.055 | 0 | 0 | 0 | 0.055 | 0.055 | |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87 | 0 | 0 | 0 | 0.087 | 0.08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61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 0 | 0.023 | 0 | 0 | 0 | 0.023 | 0.02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71 | 0 | 0 | 0 | 0.071 | 0.071 | / |
| 1 | 三级化粪池、集水池+高级氧化装置+中间罐+砂滤罐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集水池+高级氧化装置+中间罐+砂滤罐 | 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pH、CODCr、SS、BOD5、NH3-N、总磷、总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pH、CODCr、SS、BOD5、NH3-N、氟化物、石油类、LAS;监测两天,一天三次。 |
| 1 | 袋式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 项目焊接烟尘、打磨抛光粉尘、喷涂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表3、表4规定的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烘干炉燃气烟气各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 | 碱液喷淋+干式过滤净化器+活性炭装置;水喷淋装置;排气筒 | 燃气及固化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低浓度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热洁炉废气排放出口监测低浓度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热水洗、预脱 脂废气排气筒进、出口监测非甲烷总烃;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监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区内3个点监测非甲烷总烃;监测两天,一天三次。 |
| 1 | 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 厂界四周各布置一个点位监测噪声,监测两天,一天两次 |
| 1 |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厂内应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设防雨、防腐、防渗、防风、防日晒设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将其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处置。运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烘干炉产生的炉渣、喷涂粉末回收机产生的废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碱液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固体废物)、****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属于一般固废的应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粉尘同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烘干炉产生的炉渣、喷涂粉末回收机产生的废滤芯、碱液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定期外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签订相关协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丢弃。 |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将其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处置。运营期,目前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粉末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碱液喷淋塔底渣、水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属于一般固废的应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粉尘同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材、喷涂粉末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碱液喷淋塔底渣、水喷淋塔底渣、热洁炉炉渣等固体废物定期外售。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丢弃。 |
| 1 |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无需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 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项目按相关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周围公众目前未对该项目有担忧的环境问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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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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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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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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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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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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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