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广海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三期工程--辅助建筑(渔获物集散中心)(基础阶段)施工许可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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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6-01-23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市广海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三期工程--辅助****中心)(基础阶段)
建设地址 **市广海**滨南路2号
建设规模 大型工程 合同价格 12332.97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创融建筑工 ****公司
勘察单位 ****公司
设计单位 中交****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凌建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李小辉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张兆成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姜立得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小辉,李小辉 总监理工程师 颜顺浩
合同工期 2023-06-25 ~ 2026-01-31
状态 正常
备注 1.该工程已于2023年7月10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原建设单****中心批发市场、**市****公司,原建筑面积39227.83平方米,于2026年1月23日申请变更建设单位为****,建筑面积为38180.9平方米,原施工许可证(编号:440********7100201)作废; 2.该工程组成联合体施工,联合体牵头方为****,****十八局****公司; 3.施工员:吕港;质量员:陈明星;专职安全员:龙万、覃康宁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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