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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预审公告 | |||||||||
| 报建编号: | **** | 标段号: | C02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地址: | 明月路1257号****园区14号楼 | ||||||||
| 招标人联系人: | 耿立伟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0****8881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桥综合保税区配套道路改建工程 | ||||||||
| 建设地点: | 金****海关封关区控规范围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包括泰华路、龙沪路、龙桂路和巡关道4条道路,为金桥综合保税区内配套道路,规划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箱涵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道路附属工程 | ||||||||
| 工程总投资: | 9507万元人民币 | ||||||||
| 本标段**工程费: | 8165万元人民币 |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801.60元人民币(7648.68016万元) | ||||||||
| 施工工期: | 360日历天 | ||||||||
| 其他说明: |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承诺书其它承诺中明确“不存在请托打招呼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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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 业绩要求: | 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项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则填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部委的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号,房建市政项目的本市类似业绩的竣工状态的查询结果应为已完成竣工验收或合同己完工,如为非本市项目,相关数据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数据等级应为A级或B级。 |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未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1、具有控股****公司****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是否设定同一自然人和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数量: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24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1月29日 00时00分 |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标书代写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电话: | 130****2118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04日 09时30分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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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12日 00时0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01日 09时3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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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服务中心网站、/ | ||||||||
| 监管部门: | **市****管理站 |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资格预审申请:(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天。 2、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9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小于10人且不低于7人时,合格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3、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超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超过3家时,****委员会根据得分中高到低选取3家单位最终通过资格预审。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章节中将《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沪建质安[2025]590号)以及《关于加强**区建设工程抑尘降噪和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浦建委建管[2025]17号)等文件要求纳入安全文明以及环保等施工措施,并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中标后不得以未报相关费用等原因不履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