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26-01-23 19:38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