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 的 |
**市**区**路23号商业大厦十三1302室写字楼(面积294.7㎡) |
**市**区**路23号商业大厦十三1301室写字楼(面积163㎡) |
| 实物状况 |
空置 |
空置 |
| 产权状况 |
已办理两证 |
已办理两证 |
| 租赁用途 |
办公 |
办公 |
| 租赁期限 |
三年 |
三年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
按月支付,押三付一 |
按月支付,押三付一 |
| 租赁底价 |
招租底价:11199元/月 |
招租底价:6194元/月 |
| 递增情况 |
无 |
无 |
| 免租期 |
30天 |
10天 |
| 承租方资格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单位或个人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单位或个人 |
| 优先权情况 |
无 |
无 |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3万元 |
2万元 |
| 竞价方式 |
现场增价拍卖 |
现场增价拍卖 |
| 备注 |
无 |
无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的三倍。
2.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
3.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6年1月23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阴女士 罗先生
联系电话:187****0547 138****6907
监督电话:0591-****7922
地址:**市五四路239号5楼
****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