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众安乘用车制动盘智能化专用生产线项目 | **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村西 503 米 | **** | 森之缘(山****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址位于**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村西503****公司北厂区内,拟投资10000万元,利用北厂区原有车间进行建设,购置安装1套(一拖二,一台熔炼、一台保温)6t/h电炉、制芯机、造型线、浇注线等生产设施50台(套),形成熔炼能力36000t/a金属液熔炼能力,项目建成后年产乘用车制动盘铸坯件24000吨(约240万件)。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 1、铸造产能严格控制在批复范围内,严禁新增铸造产能。 2、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地面硬化,设置洒扫、喷淋等降尘设施,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电炉冷却水循环利用,软水制备废水全部回用于混砂工序,生活污水****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所有废水禁止私自外排。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落实营运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生产设施、原砂及膨润土等易起尘物料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防尘措施;落实各生产工序废气收集、处理、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产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各个集气罩边缘需大于作业区域边缘0.2m以上;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8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厂区地面及时洒扫降尘,确保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规范完善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其中废熔炼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浇冒口、废铁屑、废抛丸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众安乘用车制动盘智能化专用生产线项目 | **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村西 503 米 | **** | 森之缘(山****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址位于**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村西503****公司北厂区内,拟投资10000万元,利用北厂区原有车间进行建设,购置安装1套(一拖二,一台熔炼、一台保温)6t/h电炉、制芯机、造型线、浇注线等生产设施50台(套),形成熔炼能力36000t/a金属液熔炼能力,项目建成后年产乘用车制动盘铸坯件24000吨(约240万件)。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 1、铸造产能严格控制在批复范围内,严禁新增铸造产能。 2、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地面硬化,设置洒扫、喷淋等降尘设施,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电炉冷却水循环利用,软水制备废水全部回用于混砂工序,生活污水****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所有废水禁止私自外排。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落实营运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生产设施、原砂及膨润土等易起尘物料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防尘措施;落实各生产工序废气收集、处理、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产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各个集气罩边缘需大于作业区域边缘0.2m以上;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8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厂区地面及时洒扫降尘,确保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规范完善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其中废熔炼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浇冒口、废铁屑、废抛丸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