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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凤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起止日期。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项目;
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建设内容:****(个体工商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凤岗镇碧塘路5号2栋201****中心坐标:北纬22°43'51.02",东经114°9'18.94"),营业执照注册号:****1900L****717X0。投资 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项目占地面积为600㎡,建筑面积600m2,主要从事小机箱加工,年加工小机箱10万件。
竣工日期: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1月2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1月24日至2026年 2月23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