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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996875 | 建设单位法人:张诚 |
| 张小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工业园1号路5号 |
| 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5000副轮胎模具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9.902778 纬度: 31.693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3 |
| 常武环审〔2025〕19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996875001U |
| 2025-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9968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83177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12MA257B5L7R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_detail/****7200.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5000副轮胎模具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副轮胎模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轮胎模具:石英砂、水玻璃-混砂-造型-固化成型,生铁、废钢、硅铁、锰铁合金-中频炉熔化-浇注-清砂-破碎-割冒口-回火;新能源汽车配件-铝锭-点熔化-压铸脱模-冲料-机加工-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轮胎模具:石英砂、水玻璃-混砂-机械造型/手工造型-固化成型,生铁、废钢、硅铁、锰铁合金-中频炉熔化-浇注-清砂-破碎-割冒口-回火 |
| 本项目为部分验收,新能源汽车配件待建爱你,轮胎模具产品实际生产过程中因产品的多样化,有部分产品无法使用造型机造型,需手工造型,环评中未提及,原有环保手续中描述为手工造型,依托原有,本次验收进行完善补充,不增加产污,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混砂/清砂/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1#)排放;钢铁熔化/浇注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8m高排气筒(1#)排放。铝锭熔化/压铸/脱模废气用集气罩收集,经“文丘里湿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2#)排放。风割/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内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武宜**,属于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各噪声源拟采取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利用车间的厂房对噪声进行降噪。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废砂、金属屑、焊渣、集尘(黑色铸造)、废模具、废布袋、废滤筒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金属边角料回炉再利用。 ③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脱模废液、除尘废液、铝灰、铝灰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源头控制措施从设计、管理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方面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途径,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分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为防止所用的原辅料对建设场地及附近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分区防控措施说明,企业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进行防渗、防腐处理,主要措施如下: Ⅰ、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即使发生物料泄漏也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Ⅱ、所有阀体,包括自动阀、切换阀等均采用PVC、衬胶等防腐材质; Ⅲ、采用防渗漏桶收集液态危险废物,避免化学品与地面直接接触; Ⅳ、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的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熔化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TA001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排放,混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2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清砂、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4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TA003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3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排放;风割产生的废气经TA005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TA006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内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武宜**,属于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各噪声源拟采取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利用车间的厂房对噪声进行降噪。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堆场位于生产车间内南侧,占地面积与环评一致约300平方米,已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本项目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炉渣、集尘、废布袋、废滤筒、焊渣为一般固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含油废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部分验收,新能源汽车配件产品待建,不涉及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待建,其余与环评一致。 |
| 废气:本项目新能源汽车配件产品待建,危废仓库暂无需建设,对应的产污工段(铝铸件熔化、压铸、脱模工段)暂未产生;轮胎模具生产线产污工段的实际排放形式均与环评一致,熔化工段废气治理增加一级旋风除尘装置,属于废气治理提升改造,不属于重大变动;混砂工段的废气治理实际采用二级滤筒除尘,浇注工段废气治理实际采用滤筒除尘,其原理为滤筒采用进口聚酯纤维作为滤料,把一层亚微米级的超薄纤维粘附在一般滤料上,并且在该粘附层上纤维间的排列非常紧密,极小的筛孔可把大部分亚微米级的尘粒阻挡在滤料表面;除尘效率高(一般可达99.6%以上),不降低除尘效率不属于重大变动;清砂、破碎工段的废气治理设备顺序发生改变,不降低废气处理效率,不属于重大变动。风割产生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不降低处理效率,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已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000921,该变动均已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固废:固体废物的种类发生变动,本项目为部分验收,新能源汽车配件产品待建,不涉及危险废物,但均委托相关单位合理处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 | 0.048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486 | 0.192 | 0 | 0 | 0.049 | 0.049 | |
| 0 | 0.0045 | 0.012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6 | 0.0024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87 | 0.024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2244.32 | 3600 | 0 | 0 | 2244.32 | 2244.3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35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15 | 0 | 0 | 0 | 0 | / |
| 1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总排****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接管口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冷却循环回用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悬浮物浓度符合企业自定标准。 |
| 1 | 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 | 熔化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TA001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1#中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的标准限值。 | |
| 2 | TA002滤筒除尘器、TA003滤筒除尘器、TA004袋式除尘器处理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 | 混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2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清砂、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4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TA003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TA003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1#中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的标准限值。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标。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该公司已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回用,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废模具、废砂、炉渣、集尘、废布袋、废滤筒、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 1 | 事故应急桶20立方米 | 事故应急桶20立方米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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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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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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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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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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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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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