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源明笋”集散中心项目(跨村联建)(楚尾村、上坪村)
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省**县**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6室 | ****398元 | 95.72 |
采购包1:
【****】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交付地点 | 交付条件 | 交付时间 | 单位 | 金额(元) |
| 1-1 | “溪源明笋”集散中心项目(跨村联建)(楚尾村、上坪村) | “溪源明笋”集散中心项目(跨村联建)(楚尾村、上坪村)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 | 项 | ****398元 |
| 采购人代表: | 曾文睿 |
| 评审专家: | 廖明武、王富铭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5000元整包干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中****公司一次性付清。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3)招****银行帐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小组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无效标处理;其余各报价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小组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各报价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政策性功能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省**县溪源乡楚**1号2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135****8182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将****家居广场4楼405室
联系人:陈甜甜、柯**
联系方法:0598-****995、187****0213
邮 编:352100
电子信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