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现就****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此次采购对应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行为为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限价为贰万伍仟陆佰元整(¥256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报价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以下维护保养范围:
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4、消防供水设施;5、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防烟、排烟系统;8、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应急广播系统;10、消防专用电话;11、防火分隔设施; 12、消防电梯;13、灭火器;14、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15、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未列入的费用视同含在报价中,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即最低价中标。参加比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比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请于2026年1月27日15:30(**时间)前将比价文件(报价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至****@163.com,或将纸质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务室(**路68号五楼514室),逾期不接受。2026年1月27日15:30(**时间)现场开标。(联系人:顾先生,电话:****3455,地址:**路68号,邮箱:****@163.com)标书代写
附件:合同主要条款
****
2026年1月23日
合同主要条款
一、维护保养范围:维保单位负责****服务中心、****中心消防设施中的第
1、2、3、5、6、7、10、11、12、13、14、15、18、19、20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5、消防供水设施;6、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泡沫灭火系统;9、气体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系统;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2、应急广播系统;13、消防专用电话;14、防火分隔设施;15、消防电梯;16、细水雾灭火系统;17、干粉灭火系统;18、灭火器;19、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20、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二、维护保养期限:自2026年1月1日 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采购方的权利、义务:
1、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2、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维保单位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3、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4、对维保单位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5、有权核查维保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保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四、消防维保单位的权利、义务:
1、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并做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2、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计划,按时对维保计划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服务采购方出具测试记录。
3、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其检查测试费用由服务采购方另行承担。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服务采购方并报服务采购方****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服务采购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5、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服务采购方提出建议,并向服务采购方出示更换部件的名称及报价。
6、对服务采购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
五、维保费用支付方式、期限:12月份一次性付清维保费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付款时消防维保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维保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服务采购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维保单位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消防维保单位不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以下方式中的2解决。
1、****机关仲裁;2、****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