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鉴定单位的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现就遴选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鉴定单位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2014-2016年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镇二)建设工程
(二)项目地点:**自治区**市**区**新区
(三)比选范围:开展本项目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施工质量安全抽检、危房等级评定、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等,出具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鉴定报告,为采购人质量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四)服务周期:本项目鉴定工作结束后出具合格报告。
(五)质量标准: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执行,鉴定报告需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可作为行政监管、工程验收及纠纷处理的合法依据。
(六)项目规模:周转房总建筑面积20426.75平方米(含设备房)、共计300套。
(七)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现场检测、设备使用、样品分析、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税费、差旅费等),按面积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形式。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质量检测、安全鉴定相关业务,且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
(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涵盖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相关参数。
(四)近 3 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并明确业绩证明材料为 中标(选)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需明确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合同需明确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拟派项目团队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从事房屋建筑鉴定工作5年以上,且为申请人本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③拟派现场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职称证书,且为申请人本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具备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合格检测仪器设备(提供设备清单、校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设备能满足**区高海拔环境下的检测作业需求。
(七)近3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九)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否则相关申请均视为无效。
(十一)比选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上岗证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比选文件需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8时3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将一律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二)申请文件要求:申请文件须按比选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均需密封包装,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明确标注“**县2014-2016年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镇二)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鉴定单位比选项目申请文件”及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申请文件应包含参选函、服务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业绩材料、项目团队配置、设备清单、信用查询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比选流程及评审办法
(****小组:采购人负责本次比选评审工作,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三)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预设评分标准,从申请人资质实力、项目业绩、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项目团队配置、设备水平、信誉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总分100分。
(四)确定中选单位: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为中选单位,排名第二、第三的为备选单位。若中选单位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依次选择备选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五)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区融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若有异议,异议方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采购人不对考察结果承担责任。
(二)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选资格,并列入采购人不良**名单,3年****住建局相关项目比选。
(三)本次比选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递交地点:**市**区**路与次雄塘路交叉口**新区综合办公楼2号楼3-15号(****建设局)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173****5285
附件:鉴定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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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4日